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专章进行了重点部署。学习贯彻这一安排部署,首先要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才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更好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在上海市长宁区考察时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这一重大命题,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深刻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共产党宣言》旗帜鲜明地宣告,“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个运动的第一步,就是“争得民主”,其所建立的国家必须是“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当马克思主义的命运同中国共产党的命运、中国人民的命运、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在一起时,它的人民性在中国就得到了充分贯彻。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人民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起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因而也就需要相宜的制度体系、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
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和西方民主的本质区别。西方民主政治大都囿于选举和公投的过程,局限于民主过程的票决环节,在民主的过程和民主的成果之间存在断裂现象。有的“民主”过分重视过程,至于人民享有民主成果的多少则无人问津。有的“民主”过分强调过程的某些环节和方面,造成民主成果的残缺不全。中国式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不仅存在于票决环节,更存在于民主过程的整个链条;不仅存在于民主的过程中,而且体现在民主治理的质量和效能上;不仅存在于国家权力运行的过程中,更存在于公民权利实现的成果里。如此,就保证了民主过程的可靠管用,保证了民主成果的真实有效。全过程人民民主,从过程上看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从成果上看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把“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作为尺度,来评价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在马克思看来,选举只是一种政治形式,“选举的性质并不取决于这些名称,而是取决于经济基础,取决于选民之间的经济联系”。列宁进一步透过经济联系揭示了民主的实质之所在,把生产关系、财产权和所有制作为判断民主的性质以及民主功能的根本标准。在此基础上,列宁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本质,它“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当今西方民主的乱象,证明了列宁当年的论断。所以,超越西方民主固有的缺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用制度体系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包含着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如果仅仅重视过程民主,很容易导致在民主运行中出现目标置换,把过程当作目的而置民主的实际成果于不顾。我们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实现目的和手段的统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向来旗帜鲜明,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未来发展蓝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的重要内容,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愿景。
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
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体现。实质民主与国体相连,程序民主与政体相关。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以国体和政体的统一为基础,这是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所决定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国体是国家的性质问题,反映了民主的本质;政体是国体的表现形式,是政权的组织形式。马克思指出,“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列宁也说过,“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作为国家形态的民主,自然就意味着国体和政体的统一。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部署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战略任务时,重申了这种统一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这首先从国体意义上明确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家形态内涵。民主毫无疑问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然是国家政治统治的存在方式。
实质民主和程序民主的统一,意味着民主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现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按照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就是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世界政治发展史上一种全新的政治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必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与此同时,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必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要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在民主发展进程中,人心是最大的政治,还必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
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面的,必须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就要求在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基础上,通过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多种形式,着力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在体制机制上要求民主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使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重要民主形式更好地结合起来。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制度程序支撑,我国已经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从完整的参与实践来看,人民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行使民主权利,这既体现在投票选举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公共事务决策上,也体现在参与国家治理其他环节上,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政治参与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传送带。在间接民主方面,人民通过有序参与影响各级权力机关的决策,使之能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在直接民主方面,人民通过有序参与达成共识,从而实现共同利益。在当代中国,从开门立法、立法直通车,到协商座谈会,再到议事会、恳谈会、听证会等,民主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相结合,表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如何当家作主的全新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从价值理念转化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实现了国家层面的民主同社会层面的民主有机结合、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有机统一,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
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
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底层逻辑。这种统一在中国直接体现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者有机统一包含了政治运行最基本的逻辑,涵盖了政治生活当中基本的权力关系、利益关系和权利关系。在三者有机统一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根本保证,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切实、更有成效地实施人民民主。
经过长期探索,我们党不断总结民主发展的基本规律,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前途,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方式。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教育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