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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教职工集资房首次房款缴纳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1年03月24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职工集资房建设与分配方案》(校后发〔2010〕14号)和集资建房协议约定,现将新建教职工集资房首次房款缴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周知你单位集资点房人。

一、缴款时间

2011年4月6日前。

二、缴款方式

房款一律缴入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在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府城镇文昌街19号)的账户,户名: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账号:1313072109004302631,凭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到校财务处财务科换取收据。

三、其他事宜

集资户缴款后,须及时将财务开具的收据复印件送后勤管理处基建房产科备案(原件自行妥善保存备查),未及时备案造成的房款结算差异等后果由集资户承担。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