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职责
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负责校教代会和工代会的筹备工作,并向大会报告工作。“两会”闭会期间,协助做好教代会执委会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大会决议、决定,检查大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
三、支持、指导二级教代会工作。
四、在校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参与学校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政策、规定的制订,加大源头参与,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关心教职工生活及身心健康,听取教职工意见,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合理要求、意见和建议,并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做教职工的贴心人。
七、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规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部门工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九、主管工会财务工作,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向工代会报告经费收支使用情况。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秘书岗位职责
工会秘书是工会主席的参谋和助手,在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负责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公文处理及宣传报道工作;
二、负责教代会、工代会材料准备等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文体活动的组织、宣传、协调及联络工作;
四、负责职工互助保险工作;
五、负责工会会员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材料的编印、整理归档及网络等工作;
七、积极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任务;
八、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工作,认真完成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