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日13时许,某市某小区居民邹某携带宠物犬外出未束犬链(绳),在楼道口处犬只突然窜向邻居邵某某的女儿,致使孩子受到惊吓,邵某因此与邹某发生争执并相互撕打。 随后邹某携犬回家,邵某则报警称女儿被狗咬了。
民警到达现场处置时,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期间邹某用语言威胁、恐吓邵某,民警当场予以制止。
2021年7月4日,某派出所依据调查事实,依法对邹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对其现场语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四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七日。对邹某携带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绳)的行为已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依法对邵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